普洱294个微型消防站“落地生根”见实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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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洱支队因地制宜,健全工作机制,有效整合资源,294个微型消防站“落地生根”见实效。全市44个社区、24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10个文物古建筑单位已完成建站任务并投入使用,配备人员1097人、车辆160辆、装备器材2300余件。
细化任务,全面推进。支队高度重视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,制定下发《普洱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》,并将建设任务纳入年度消防目标责任考评内容,对建设工作进行定期跟踪问效。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建设完成任务制定时限推进表,编印了各类场所《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手册》,将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进到月、细化到周、责任到人,确保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有序展开。全市10个县(区)先后组织103个乡镇、44个社区、659个重点单位召开专题会议80余次,专题研讨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,夯实了建站基础。
完善标准,运行规范。出台《普洱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细则》,明确重点单位、社区及城市大型综合体等11类场所站房选址、人员组成、器材配备、档案建设等标准,按照不少于6人的标准设置站长、副站长、消防员等岗位。全市10个区、县防火业务骨干深入站点开展业务培训,通过联勤联训等方式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,做到“会接警出动、会操作器材、会实施扑救、会开展检查、会组织宣传”,确保微型消防站工作有序运行。同时依托公共网络建立区域通讯网络,将灭火救援小组联勤联动方式登记备案至各级119作战指挥中心,按照“3分钟内到场”为标准划定最小的灭火单元,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,明确调动任务、调动区域、调动方式、调动程序等具体调度细则,建成区域联防内“一点着火、多点出动、邻里互助、协同作战”的火灾力量调派格局。
防消一体,凸显成效。立足实战根本,以发挥功效为目标,全面推动微型消防站健全落实“建、管、用”的长效机制,明确值班备勤、调度编组和联勤联训制度,加强日常执勤训练。辖区公安消防中队、社区民警挂点确定专人定期对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、调度指挥、防火巡查等业务培训,指导微型社区消防站履行防火巡查职责,做实微型站“网格化”管理,切实解决基层消防管理“落空”问题,建立起集防火巡查、灭火救援、宣传教育为一体的运作模式,最大限度发挥微型站效能。截至目前,全市微型站开展消防检查2100余次,发现整改火灾隐患1700余处,辅助灭火救援30余次,开展消防宣传培训1310余次,发放宣传资料5.5万余份。